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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推动集团“两学一做”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促进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由滨州港务集团机关党总支研究并经集团党委同意,决定在集团各党支部全面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全面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强化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员先进性,有利于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体现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亮身份,强责任意识。党员在工作期间以及在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通过摆放党员岗位牌、佩戴党徽等方式亮出身份。党员岗位牌要亮明党员所在部门、岗位或职位。全体党员要把亮身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强化党员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

(二)作承诺,转工作作风。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承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要求作出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自身情况以及绩效考核要求等方面作出承诺。各支部承诺书要在9月10日之前提交机关党总支备案,各支部党员承诺书要在支部内部进行张贴、讨论。

(三)当先锋,作表率模范。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中争当先锋。

(四)树形象,比敬业奉献。全体党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树形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树立敬业奉献、公道正派党员形象。要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树形象。要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要在廉洁自律中树形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做好守纪律、讲规矩,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活动落实。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把活动开展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抓手,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

(二)明确责任。各支部要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等工作,支部书记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和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切实把活动长期组织开展下去。

(三)强化督查。坚持把此项活动落实情况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各支部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不进行公开承诺、不接受群众监督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加强领导。“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集团机关党总支负总责,各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支部所有党员都要积极参与。在具体活动开展中,各支部要从建立优秀党组织、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的高度出发,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开展,取得实效。

                                            滨州港务集团机关党总支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