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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港务集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滨文明委〔20165,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集团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努力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文明创建工作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一年多来,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增长,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年度目标,实现了滨州港建设运营双推进。

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获得,既是对集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集团今后各项工作的鞭策,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