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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政府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滨州市人民政府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正式签约

8月14日,滨州市人民政府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海酒店举行。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青岛港集团董事长郑明辉分别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与青岛港集团董事长郑明辉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滨州市人民政府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滨州港务集团董事长胡云江与青岛港集团总裁成新农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滨州港通用码头项目合资框架协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传滨主持签约仪式,市委副书记薛庆国,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国强,市政府秘书长赵建民,市政府党组成员、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力,建港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在致辞中,向参加签约仪式的来宾介绍了滨州的发展优势,滨州港的建设、运营情况。他指出,在加快港口开发建设的关键时期,滨州港与青岛港的战略合作,不但对于滨州港积累发展经验、汇集技术资金、培养优秀人才,而且对于带动滨州周边物流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速北部沿海崛起,都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他表示,今天的签约仪式,拉开了滨州市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互惠合作、共赢发展的序幕。滨州将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双方合作、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也希望青岛港与滨州港尽快开展实质性项目投资合作。

青岛港集团董事长郑明辉在致辞中表示,青岛港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作为新的起点,全力以赴支持滨州港发展,依托我国北方第一的港航物流资源优势,加速推进战略合作项目落地,合作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大宗商品交易、期货交割、保税等现代物流业务,有力推进滨州港港航物流产业化进程;依托业内领先的港口管理运营优势和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势,进一步提升滨州港的管理效能;依托我国第二大外贸口岸对于外贸经济的强大带动优势,有效助推滨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按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双方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建立长久的、全方位的、多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在港口码头、现代物流、临港产业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港口物流方面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大力拓展在滨州市的投资领域和项目规模,重点在港口码头、现代物流、临港产业等领域,采取合资、合作、投资、托管、租赁等多种形式,与滨州市加强战略合作,为滨州市对内对外开放、港口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滨州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青岛港集团在滨州市的项目合作、合资、投资和运营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等支持措施、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滨州市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按照《滨州港通用码头项目合资框架协议》,滨州港务集团将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就2个3万吨级通用码头进行合作,双方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以租赁的形式共同运营2个3万吨级通用码头。

滨州港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何永良及全体员工参加此次签约仪式。